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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有些不明白苏景祯的意思了,这大男孩刚才难道不是想我为他介绍一些需要键盘的个人电脑商那他说这番话的意义何在
“后来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只存在与我的脑中,没有图纸,没有技术指标,仅仅是一个想法。”
孟女士好奇了,前面苏景祯叙说的原来是铺垫为的是他现在脑里的这个想法可以媲美一种新型键盘的想法
“孟女士您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机工程系博士,更是斯坦福的电机工程系的老师,对电脑的数据传输肯定会有一定的认识,我的想法就是基于这个数据传输的。”
苏景祯在新型键盘专利这件事上失败了,所以一直都有再发明一个新玩意出来的想法,虽然这个发明是在重生前就见过的,而且满大街都是的。
“数据传输么无线的”孟女士在射频与讯号处理技术上面造诣深厚,是位理论与学术大师。
苏景祯摇摇头:“并不是”
者君:今天因为时间到了,掉出了新书榜了,有点遗憾啊,从来没有得过总榜第一,不过机会总会有的,或许在下本书,亲们还能陪伴着我,我爱你们。
第六十章回国
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思念像粘着身体的引力,还拉着泪不停地往下滴
坐在头等舱,苏景祯正哼着歌。
“咦这是什么歌,挺好听的。”
袁光华早已从打击中走出来了。
在斯坦福,虽然苏景祯并没有说明白他的新想法是什么,不过看到孟女士皱着眉头在想着事情的样子,袁光华忽然就觉得就算做不成电子加工厂也无所谓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外甥其实是个小天才,以前的一切都不说了,什么金融啊,什么外汇之类的,就说现在,能在一个斯坦福的老师面前侃侃而谈,而且还成功的侃进去了,那就证明自己外甥并没有说大话。
有这样的一个外甥在,什么电子厂啊、实业啊都是浮云,只要能赚到足够的钱,那个姓王的女人不好说,但另外那个姓郭的男人,哼哼
“噢,n玉在东村附近,我是听那里玩摇滚的人唱的,自己押着韵填了几句词,就这几句。”
苏景祯一时不慎,发现唱了一首不应该现在就出现的歌。
不过他谁啊,当初在窗口可是号称蛇口拐子佬的存在,那些狐朋酒友可是笑话过他的,去华强北走一趟,可是能把别人的销售员都拐去大西北卖了的人,要现编个谎话什么的实在太简单了。
苏景祯现在的心情也挺好的,看着孟女士被他忽悠了一顿,虽然没有拿到什么订单,不过给他留下了私人电话,说只要那个发明注册专利之后,欢迎苏景祯来斯坦福找她,她对能够数据传输挺有兴趣的,无论是有线的介质还是无线的,都愿意与苏景祯交流一下。
至于王女士与郭先生,呵呵,既然你们要踩我一脚,那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总有一天还会碰头的,到时候再看看谁踩谁。
战略上要藐视敌人,但在战术上要重视,所以从现在开始,苏景祯就要认真的规划自己以后的人生了,该怎么才能反踩一脚,这是一个难题,不过苏景祯自己掌握着未来的大势,谁怕谁,不要怂就是干。
“看来景祯你还有在词界混饭吃的能力啊”袁光华结结巴巴的吟唱着刚才苏景祯唱出来的歌曲,觉得还真的挺应景的,不由开了句玩笑。
“那是,n玉在美帝艺术界也是有名有声的,出过不少家与明星呢,在那里读书怎么都要沾上一点仙气的。”
既然都编了谎话了,自己说的谎就必须自己圆下去,苏景祯也是很无奈,都怪自己一时嘴贱。
从斯坦福出来,甥舅俩在洛杉矶休息了一天,直接就从洛杉矶直飞香港,准备回国过年。
不过这个假期可能会请得比较长,在回国之前他打了个电话给蜜雪儿,让她帮忙延长假期,看在苏景祯帮自己狂赚百多万的份上,蜜雪儿勉为其难的再去找了趟鲍曼,所以很顺利的就帮苏景祯延长了假期。
“对了,你回去不多买点礼物就这几样有点”袁光华昨天抽空陪苏景祯在洛杉矶购买了一些过年的礼物,不过看见苏景祯买的不是钱包就是女式挎包,而且还是黑色这么朴素的,不禁有点担心外甥回去被嫌弃。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穿着习惯,我买套香奈儿连衣裙或者阿玛尼西装什么的回去,你说他们能接受么还是这样的小东西好,不显眼。”
苏景祯摊摊手,父母对时髦这个词好像没什么感觉,母亲还稍微好一点点,毕竟是做服装的,父亲呢,万年的白衬衣黑西裤,天气冷了就是多加件夹克,没别的了,买回去也是白瞎,只放不穿。
“那你没帮你那青梅竹马买点”
“买了啊,爱马仕的零钱夹,小巧又低调。”
袁光华听了真是直翻白眼,这外甥吧,你说他情商低吧,看着就不像,但为什么每次帮女孩挑礼物都这样上次还送了个光碟随身听为嘛不送护肤品或者丝巾、首饰、手表这样贴身的礼物
“你这样不行的啊,送女孩子啊,就要送一些比较珍贵稀罕的贴身的小物件啊。”
袁光华开始教路了,可他自己都还没女朋友呢,说这些话可是毫无说服力的。
苏景祯抿了抿嘴没说话,其实他是早早的就在纽约买了几只手表的,不过放在行李箱里面袁光华没注意,缴税手续和通关文件都叫乔安娜准备好了的,回去就送给父母他们,连袁光华都有一只,只不过苏景祯还不准备现在就拿出来,等他离开香港的时候再送,让表舅惊喜一下。
甚至连零钱夹他都买了好几个,到时候让袁光华代为送给袁咏義他们,毕竟之前拿了别人一个大红包,现在从国外回来了,礼貌上也必须去拜访一下,零钱夹就可以当是礼物了。
这不是他买不起昂贵的礼物,而是没这个必要,你是去送礼呢,还是去炫耀的,再说别人是大明星,不缺那点买名牌的钱,心意到了就行。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靚仔。”
袁光华看见外甥不说话,以为他害羞,不敢正面的去追求女孩子,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大,于是就拍着苏景祯的肩膀在劝他。
不过外甥害羞不说话了,袁光华也不好继续说下去,迟疑了一下就自觉的转换话题了。
“景祯,你在斯坦福说的那翻话其实是什么意思真的有什么发明可以让别人接受你的产品”这不到袁光华不问,产学研的转化一直就是一个大问题,苏景祯这边一拍脑袋说有个新发明,然后市场就会真的接受袁光华表示很怀疑。
如果现在苏景祯说香港股市有钱赚,袁光华可能会相信,但说到发明一个新的电子产品,袁光华觉得外甥是不是想在孟女士的面前挽留自己生舅俩最后一点脸面说的谎话,虽然表面上孟女士是被忽悠过去了,可谁能保证这不是孟女士故意留下的面子
“以前就有过这样的想法,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在日本就已经有人在做这个东西了,只不过现在怎么转化成能在电脑上使用的产品的时候,出了点问题,而且不是技术上的问题。”
苏景祯模糊的解释了一下,这个事情还得回纽约,找乔安娜帮忙去查一查才可以确认,现在说起来还太早。
正文
第六十一章男人的爱好
香港启德机场,这在航空界里面鼎鼎大名的机场,是能够排进全球十大最危险的机场。
由于机场就建立在香港的闹市区,所以在降落的时候,飞机上的乘客可能能够看见飞机脚底下正在行走的行人,而行人又可能会觉得这架飞机实在飞得太低,或许伸伸手就能碰到一样。
从波音747里面出来,几乎所有的乘客都在伸手扭腰,舒缓一下长时间坐着而产生的肌肉酸痛,袁光华甥舅俩相对比较好一点,因为头等舱的空间比较大,而且座椅还是可以能躺下的,身体的疲惫倒是不明显。
“走,先回家休息一下,然后再送你回去铜关镇。”
袁光华这个月来回香港与美帝两趟了,都有点习惯了这样在空中的生活,下了飞机就拉着外甥要回去。
苏景祯不像第一次去美帝那样,坐的普通经济舱,那会坐完飞机身体根本就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现在换成了头等舱,除了聊天就是睡觉,身体上根本就不觉得疲倦。
“去你家休息”苏景祯拖着行李箱,问的问题有点奇怪。
“呃去酒店我去定个房给你”袁光华忽然说话的声调就变高了。
这可不怪苏景祯会问得这么奇怪,袁光华的家很小,又是一个人住,所以家里就一张床,苏景祯去了,肯定要睡沙发的,那么在飞机上就差不多等于睡沙发了,现在又睡
“我还是直接过关回家好了,反正机场就有大巴到关口。”
苏景祯不为所动,好好的去什么酒店啊,反正都这样了,干脆一次过折腾完,回到家里再好好休息不是更好
“你不见见袁咏義他们还有叶律师你也要见一见啊,好歹介绍了个美女房东你认识,就这么就会内地,太无情了,会伤害了他弱小的心灵的”说到了损友,袁光华一下就开黑了。
苏景祯倒是挺理解这种好友之间的互相吐槽的,在南越这边,越是好盆友嘴上就越损,不是有个电影叫最佳损友么,就是这么来的。
“呃,约见面要看看时间是不是凑巧,万一咏義姐他们没空那不就要等”快过年了,为大明星,想要赚钱就得跑通告,特别是在香港这样的弹丸之地,有相当多的尾牙集会要去,袁咏義跟张志霖还真的有可能会没空来见个面。
袁光华一想,也还真的有这个可能性,想了想就说道:“要不你过完年之后来一趟,然后住几天再回美帝”
“看情况,不过饭是肯定要请他们吃一顿的。”
苏景祯考虑了片刻,这样的人情来往免不了,始终都会有这么一遭的。
“那我开车送你回去。”
说话之间,生舅俩已经走出了启德机场,袁光华举手就要拦住一辆出租。
“啊开车开什么车”苏景祯一头雾水,不明白表舅在说什么。
“哦我之前没和你说”袁光华也有点蒙圈,自己没跟外甥说过这段时间发生过的事情
“说什么”
“我这不是要回内地开厂么那台积架以后就拿回去内地当代步车了,我在香港重新买一台,之前跟你爸爸都商量好了,过年前就把车开回去,我连双牌照都办好了。”
趁着把行李搬进出租后箱的空隙,袁光华就简单的说了一下车子的问题。
“哦那你准备买什么车有什么好建议没我在美帝那边的驾照办下来了,可一直都不知道买什么车好,同学就建议我买台普通的二手福特就ok了。”
苏景祯的关注点也是有点奇特,根本就不问积架开回去给谁,而是关心表舅的新车会买什么。
“奔驰,以后要经常跟人谈生意了,不能开着一台跑车就上门谈而且来往接待什么的,有台奔驰还是比较有脸面一点的。”
坐上了出租的副驾驶座,袁光华还在回头对外甥说着。
“我还以为你能有什么好建议呢,你买奔驰是你自己的事,我又不能开,就算能开,我一个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大好青年,还能开这么老气的车”苏景祯有点鄙视的说着,还以为表舅是个比较时髦的人呢,会买一台保时捷什么的跑车,自己就能先过过手瘾。
“哎,你自己又不是没钱,喜欢就买呗,什么保时捷,什么林宝坚尼,而且美国的路况又好,不像香港,鼻屎大的地方,买了也不知道去那里飚车。”
“太出风头了,很危险的,美帝可是能买到枪的,我就一个学生要是炫富的话,又没有保镖什么的,很容易被人盯上的。”
在美帝的时候,苏景祯就有过这样的念头,可无论是约翰还是蜜雪儿,包括乔安娜都劝告他最好不要这么做,他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因为以他自己的认知,未来好像是有挺多留学生开豪车的,也没发生过什么事啊
可乔安娜把一些旧新闻跟旧报纸往他面前一放,读完他就熄了买豪车的心思了,因为纽约,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就是一个罪恶之城,为什么会把纽约叫成哥谭市,为什么蝙蝠侠里面的哥谭市会那么混乱,这并不是完全的没关系的,你说蝙蝠侠漫画出版的年代里面没有影射纽约的治安问题谁信啊。
后来约翰又说了一个例子,一个苏景祯亲身去过的地方,东村,那里以前就是一个混混、黑帮聚集的地方,为什么重金属朋克文化能在东村延续下来,这也是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的。
现在虽然经过整治,纽约的治安比以前好多了,可纽约市民的安全感却一直没得到多大的提升,还是觉得纽约这个地方的犯罪率是非常高的,所以约翰他们才会这么劝告苏景祯,不要炫富。
“那你把车开回去了,你过年的时候用什么”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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