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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老师,我跟杜晏飞联系过了,他说这几天都有空,随便什么时候开始都可以,还说对自己将要和周末配音社团一起合作非常期待。”
刚才杨依依眼看形势不对,连一分钟都不敢耽误。她马不停蹄地给杜晏飞打电话,还没走到寝室楼下,就给了程素答复。
“那行,明天大家都没事吧?我们就从明天上午开始好了。”
“嗯……你们先开始,刚才小轶跟我说京山工作室那边明天上午有点事,不用等我,我办完就来。”归景边说边向小轶使眼色。
“……嗯嗯是啊,那边好久没去了,的确有些事要处理。”小轶不愧跟了归景很多年,只要归景一个表情,他就知道该怎样接话。
“好。”程素说。
“哦对了,我已经请好了一个指导老师,你们确定好具体时间告诉我,我去转告他。”归景说,“毕竟这是我们全程第一次做广播剧,还是有个老师在会比较放心。”
“嗯。”
程素的脸色还是很憔悴,归景很想问问他现在心里有没有感觉好点,但又这个答案太过明显,他也不忍心再去戳程素的痛处。
会过去的吧,归景心想。
我一直陪着他就好了。
“小轶你先去把车子发动一下。”归景指挥着小轶说道。
“那……你们上去吧,我也先走了。”
“明天见。”
“明天见。”
“哥,你刚说京山那边明天有事?什么事啊?”车子刚驶出校门,小轶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没事。”
“那你是自己有其他安排?”
“嗯,我要找王潇聊一聊。”归景回答着小轶,给王潇发去了一条短信。
—明天上午九点,幻月之声楼下的咖啡厅,我要见你。
这下小轶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猜得到归景找王潇有什么事。他现在有点担心,不是怕归景的战斗力比不上王潇,而是王潇万一要是受到刺激,会不会变本加厉。
可他终究没有说。
归景,在他眼里是个倔强又执拗的人,自己认定的事别说九头牛,皇帝都拉不回来。他既然已经决定了这么做,必然有他自己都无法拒绝的理由。而且,他身上有自己不曾在同龄人身上见过的成熟,他相信归景能处理好这件事。
归景起了个大早,刷牙洗脸洗澡穿衣服,煎完鸡蛋倒完牛奶,清晨起床六件套做完,归景看了下时间,八点还没到。从这里到王潇的办公室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
楼梯缓缓下行,归景心想还能提早一点时间到,正好。
他坐在车上刚要发动,想起可以带上一样重要的东西。他匆匆锁车上了电梯,把书房里那只买了很久却一直没用上的录音笔放进口袋。
直到上了大马路,归景才想起今天是工作日。工作日的早高峰时间开上这条道,换种说法叫做死路一条。
这个时刻的水城总像得了起床气,带领整座城市的车辆呜呜啊啊不肯醒来,放眼望去,一片红色的汽车尾灯仿佛连到了道路尽头。
要不是归景还赶着见王潇,他还可以在路上打上好几盘连连看。
他估摸着自己可能会迟到,出于礼貌,他还是给王潇打了个电话。
“约这个点不知道要堵车?”王潇似乎已经坐在咖啡厅里喝起了咖啡,慢悠悠的咕噜一声从听筒传来。
归景无言以对。
紧赶慢赶总算到了咖啡厅,只不过时间已经到了九点四十分。
“不好意思出门晚了,路上太堵。”归景看了一眼王潇就别过了头,对此时正走上前来的服务生说了一句,“一杯热的……”
“焦糖拿铁,在十分钟前给你点了。”
归景坐下来,姿势有点僵硬。不过他迅速呼吸了一大口,调整好自己的动作和面部表情,然后偷偷按下了口袋里录音笔的开关。
“这不,咖啡来了。”王潇呵呵笑,像是一点都没有在意归景迟到这件事。
“你到底想做什么?”
归景拿搅拌棒搅了搅咖啡,从容不迫地抿了一口,不动声色地问道。
“你说呢?”王潇狡黠一笑。
“昨天网上的那出闹剧,是你安排的吧?”
王潇笑而不语。
“如果你要打程素的主意,我劝你还是别想了。”
“哎哟小景你这可就说笑了,打程素的主意做什么,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呀,这你是知道的。”
“你别,”归景呛了一口,“你别说喜欢,一听到从你的口中蹦出这两个字,我就忍不住犯恶心。”
他又冷笑一声,“呵,你也配说喜欢?”
王潇倒是一点都没有生气的意思。
“我们归大少爷果真是红了呀。怎么,和程素那小白脸死灰复燃就翻脸不认人了?你可别忘了,谁才是陪你走过你最艰难那段日子的糟糠妻。”
“关于过去我真的很抱歉,的确是我辜负了你。可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甚至相当确定,当初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付出的是真心。”
“是是是,也不过就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托人打听别的男人的消息,一听说他拿了配音比赛的奖就迫不及待签下他,还丢下我跑到水城亲自找他。如果这他妈的都算真心,那这真心未免也太敷衍。”
归景没说话。
“敢做不敢当?”
“……算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你这样一棒子就给我做了有罪推定,我也没办法证明自己当初对你不是虚情假意,我只希望你不要再伤害程素了。”
“算我,”归景顿了顿,“求你了。”
他站起来,神情严肃认真地对着王潇鞠了个躬。
王潇有点懵。
他以为说不定会争吵,会谩骂,甚至打架都行。可现在,归景对他鞠了个躬。
他妈的,鞠躬算什么意思?
他气不打一处来,胸腔里空有一团火却不知道该怎么发。脑袋里,突然冒出了那个夏日午后的惊鸿一瞥。
操场边,一棵香樟树下,一个穿着灰粉色t恤和牛仔裤的男生,一把原木色的民谣吉他。
正值黄昏的阳光已不再像正午那般具有杀伤力,柔和的橙红色光影将那个男生勾勒出温柔又暧昧的轮廓。
因为隔得不是很近,他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但从他略带忧郁的眼神和一次次微张的嘴唇里,他能看出他并不快乐。
可这并不妨碍他一下子夺走了他的心。
他轻轻走过去,站在他的面前。可他像是丝毫未察觉般,继续弹着他的吉他,唱着他的歌。
一个听着,一个唱着。
他们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任由音乐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从此,他时而穿过他的大门,撩拨他的琴弦,也亲吻他的喉结;他时而来到他的身边,摸摸他的左耳垂。
他们形影不离,默认对方为朋友,为知己,为……爱人。
他成了他的小太阳,在每一个布满阴翳的日子为他扫去所有灰色。
他们一起跨年看烟花,在一片绚烂中十指相扣,许下未来有你的承诺。
他笑着他的笑,梦着他的梦。
有时他甚至还会幻想,等以后两个人都老了,就找一个人烟稀少的世外桃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如果没有那场酒,可能他真的以为,他们将会一起相伴着看几十年的日出和日落。
在他快要占有他的时候,他喊出了程素这个名字。
所有曾经在不经意间动过却又很快忘掉的怀疑念头就像一块块拼片,在这一霎那如被施了咒一般,自动组成了一幅完整的拼图。而这副拼图的名字,叫程素。
就叫程素。
他只记得那一夜的寂静被玻璃酒瓶划破,而乱飞的玻璃渣不仅让白衬衣变成了鲜艳的红色,也在他心里刻下了永难磨灭的伤痕。
他为他包扎好伤口,穿好衣服,擦干眼泪,然后转身离开,动作流畅得像是被装上了一流设计程序的机器人。
他想起他们一起去爬太平山,在太平山顶,他说出那句“我会永远爱你。”
每一句誓言在说被出口的那一瞬间,都让说出来的那个人赋予了片刻的永恒。不管未来怎样,至少此刻,拥有对方绝对的真心。
这个解释已经成为真理。
而在后来每个难以入眠的夜晚,他也时常这样安慰自己——即便他拥有的只是片刻,可永恒由片刻组成。
可现在,这个曾经给过他短暂永恒的男人,正为了另一个男人向他鞠躬求情。
他不允许自己这个曾经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如此低三下四,哪怕是对自己。
“呵,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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