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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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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明这话其实不假,军队之中历来有杀俘不详的说法,他是休屠王,不是一个小士兵,他的生死,朝堂之上文武百官是一定会过问的,倘或雁守疆在他已经投降的情况下将他杀了,只怕口诛笔伐之下,他也难能周全。

所以,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让他不惜担此风险也要杀了祭明?

雁守疆冷笑一声:“一个休屠王的庶子,一批逃窜侥幸存活的散部,自封为新王就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御前献俘?你也配?”

他蹲下身静静地看着祭明:“我不会让你活到长安的,不会给你机会去到陛下、百官面前栽污金日(mi)磾。”

祭明大怒:“金日磾?金?那个畜生!

那个背父叛部的畜生!

他竟敢受着汉贼姓氏过活!”

雁守疆站起身:“休屠王在时,他们母子三人受尽冷待,他死了,难不成还想要别人为他守着吗?”

华书在后大为震撼,她原以为两人是有仇怨,没想到竟是因为金日磾。

金日磾原名日磾,乃是前休屠王的嫡子。

当年休屠王、浑邪王与大汉作战不利,相约降汉,休屠王却中途反悔,想要拿下浑邪王去向大单于邀功,反被浑邪王杀死。

父亡,庶兄祭明当时已经成年,率休屠王近部三千余人逃窜,而年幼的金日磾与母亲、弟弟随休屠王其余部众尽皆降汉。

如今金日磾在朝颇得陛下信重,赐汉姓金,日前还升了侍中。

雁守疆所虑不无道理,金日磾前途大好,倘若让这祭明得以面圣,在朝说出一些悖逆之语,无疑会毁了他。

可华书从未听说过雁守疆与金日磾有旧,三年前雁守疆已经是归义侯,受命驻守武威,怎么说也是一员边疆大将,而金日磾当时还不过是一个黄门养马的马夫,很难想象他们二人会有交集。

华书想得入迷,她倒没什么心思制止雁守疆这违律之举,夷狄之辈,有心犯汉,还杀了不少边郡守军,死便死了,有什么好可惜的?

华书思虑之间就见雁守疆从怀中掏出了什么东西,强硬地塞进了祭明嘴里。

华书一笑:果不其然,有阿莫这个医术精湛的巫医在,毒无疑是杀人的最佳选择。

祭明本就因箭伤中了毒,前夕为防止他解了毒不安分,所以阿莫只是给他延缓了毒性发作,此时只要再来点毒药,毒发身亡也只消说他是伤重没熬过去,谁也说不得什么。

眼见那祭明吞下毒药,躺在地上痛苦挣扎不止,被塞住的嘴中也不断发出怒吼,华书也终于明白雁守疆将人提到外头来杀的缘故,若是在山洞里,难免吵醒众人。

事已明了,祭明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弱,华书怕被发现,赶忙转身回山洞,免得被雁守疆发现她不在。

果然,她刚躺下平复呼吸,雁守疆就提着祭明的尸首回了山洞,听着脚步声,雁守疆先是将祭明放回原处,接着竟是踱步到了自己身侧,她呼吸立刻一滞,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能被雁守疆发现她在装睡。

好在雁守疆很快就走开了,放下了心,华书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华书是被一阵惊呼吵醒的。

季尉:“阿莫醒醒,快来瞧瞧这休屠王怎的了?”

阿莫打着哈欠走过去:“这还瞧什么啊,脸都青了,一看就死了有些时辰了。”

雁守疆淡定道:“看着像是毒发?算了,命该如此,取了左耳便与昨日的那些一起埋了吧。”

众人无奈,只能如此。

可叹一代匈奴王,最后竟只落得个乱葬的下场。

众人感叹之间,只有华书侧目偷偷看着雁守疆,只见他神色莫名,无悲无喜,不想雁守疆骤然回眸,与她视线相接,华书干笑两下,转过眼去。

好眠一夜,众将士养足了精神,开始埋锅造饭,毕竟不少将士带伤,昨日无奈冷食两餐,今朝天气明朗,必得让大家喝点热的。

一场春雨过去,野草蔓蔓,丘陵之下竟还冒出了不少野蕈,阿莫领着几人采摘起来,一会儿配着羊肉熬汤再好不过了。

华书还没参与过这种野地里寻宝的快乐,也跟着跑了过去。

一会儿看着阿莫从草地里扒拉出一棵野草,说这是什么什么,有什么什么功效,怎么怎么吃好吃,一会儿扯出一块儿野草根茎,说这是什么什么,有什么什么功效,可以当做调味,当真给华书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没一会儿就跟在阿莫身后扒拉了一堆野菜,用他深蓝色绣了黑色暗纹的袍角兜着跑回锅灶旁,笑得不像捡了野菜,而是一兜金子。

雁守疆瞧她玩得高兴,嘱咐道:“野菜你采就采了,野蕈可别乱摘,那物多有毒性,需得好好辨认。”

华书一摆手:“阿莫都与我讲了,我再去采一些。”

可惜阿莫不给她机会,刚跑过去,阿莫就说采得差不多了,招呼众人回去。

华书悻悻地跟在后头,眼角一瞥,瞧见了野草之下的一小节木桩,顿了一会儿。

路风耀与人提前挖了几个大坑,此刻早蓄满了清清冽冽的地下水,组织人烧水洗菜杀羊,好不利索。

阿莫见华书好奇,得意道:“不晓得吧?风耀擅烹。”

说着偷偷摸摸地凑近华书耳语,“其实将军更擅长,但是他好面子,不曾在外显露。”

这话可着实让华书大惊,孟子有言:君子远庖厨。

雁守疆不穿盔甲是一番清俊贵公子的相貌,穿了盔甲平添几分煞气,俨然一个少年将军,不管哪个形象好似都和烹饪一事不相干吧?

军中众人常年在外,多多少少都能帮上些忙,这时候就显着华书是个闲人了,她揪着衣角四处张望,突然看见茅季在树下冲她招手,不明所以地走了过去。

茅季从袖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饿了吧?茅叔我这还有一块糕饼,你要不嫌弃就吃了吧。”

华书双目放光,哪里像是会嫌弃的样子?手也不擦就捏起了那软乎乎的雪白小团,刚凑到嘴边就闻到了一股香甜气息,一口下去软糯甜蜜,细腻的米香配着香甜的豆馅,一下就抚平了她一路奔波的委屈。

她嘴里不歇,也不忘道谢:“嗯嗯嗯~好好吃啊,谢谢茅叔,你这个糕饼怎么做的啊,怎么能这么好吃啊!”

幸福得她恨不得蹦两圈。

茅季乐呵呵地道:“喜欢回了城茅叔再给你做,可惜就剩这么一块儿了,你先垫一点,一会儿多喝点热汤,驱驱寒。”

看着眼前吃得眉欢眼笑的小公主,茅季也禁不住喜笑颜开。

可惜糕饼只这么一小块儿,满足了口欲,肚子却尝到了甜头,越发激烈地叫了起来,正巧雁守疆那边的锅开了,一股羊汤的浓香传了过来。

华书一个飞奔过去,蹲在锅边,口水直流:“雁将军,好香啊,这么简单的食材,怎么会这么香呀?你们这手艺跟陶伯有得一比了!”

瞧着她恨不得钻进锅里的样子,雁守疆也忍不住弯了眉眼:“边塞最好的羊,配上时令的野蕈,自然美味。”

“那,那能吃了吗?”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那长勺。

阿莫一把拍掉她的手:“这野蕈要多煮一会儿,否则毒性未去,要死人的。”

华书噘着嘴嘟囔道:“有这么夸张吗?”

不让开饭,华书先领了一块麦饼,细细地掰碎,准备着一会儿盛汤。

等了好一会儿,阿莫终于宣布开餐,华书高呼一声就去排队。

昨日粗糙难以下咽的麦饼,今日只消吸饱汤汁,就是难得的美味。

华书怕烫,刚喝了两口热汤,眼见季尉就开始盛第二碗了。

然而喝着喝着,华书察觉到一点不对,她用力摇了两下头,又放下碗,拍了两下,还是觉得不对劲,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一,二,三,四,五,六。

不对不对,怎么是六个呢?一,二,三,四,五,六。”

雁守疆瞧见她古怪的行径,不解问道:“你做什么呢?”

华书懵懂地抬头:“雁将军,汤里是放了烈酒去腥吗?”

“并未,烈酒珍贵,怎么会放汤里。”

华书一屁股坐在地上,扶着脑袋:“那我怎么觉得有点晕晕的,像是醉了,我现在一只手有六个指头了。”

雁守疆一惊:“你?”

话未说完,华书便连坐都坐不住了,还好雁守疆手快把她接住了,“阿莫!

过来瞧瞧孟疏。”

阿莫赶忙帮华书把了脉:“好似中了毒,”

眼睛瞥到倒在地上的汤碗,阿莫急喝道,“都别喝了,汤中可能混入了有毒的野蕈。”

这时季尉也围了过来:“没有吧,我都喝两碗了。”

雁守疆:“先取地浆。”

吩咐下去,雁守疆晃了华书两下:“孟疏,清醒些,现在什么感觉?你方才是不是趁人不注意偷食了未熟的野蕈?”

华书脑袋晕乎乎的,想挣扎着坐起来,但是手脚怎么都不听使唤,这时听到雁守疆的质问,立刻急了:“你才偷吃,我华书,光明磊落,我怎么可能偷东西!”

听见华书两字,雁守疆抱着她的手一僵,好在她迷迷瞪瞪的吐字也不甚清楚,众人都以为她自称的是‘阿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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